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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說到我讀了電影小說 Eat Pray Love,接著愛上了該書的作者 Elizabeth Gilbert,然後接着就去找了續篇的 Committed (中譯 約定,帶著愛去旅行) 來看,這本書敘述分隔兩地的愛人,經歷了一些挫折,堅定了彼此要相愛相守走一生的過程和心理起伏。我個人很喜歡 Elizabath Gilbert 說故事的筆調,好像她就在你身旁,兩人一起喝著咖啡,聊着自己和那個他的戀愛故事,讓心情跟著他們的戀情而感動而落淚....

我曾經在圖書館找到美國懸疑天后 Mary Hikins Clark(瑪莉.海金斯.克拉克) 的小說,克拉克不愧是紐約時報最暢銷的作家,光在美國本土,她的書就銷售超過八千萬冊。超級會說故事的克拉克,常常讓你看到書的最後一章,才知道兇手是誰,所以只要一翻開書,就很難停下來,你會被書中的劇情不斷牽引,直到看到最後一頁才能歇手,然後還要意猶未盡回味再三。

當時朋友借我兩本Mary Hikins Clark 的小說 Remember me 及 I heard that song before(中譯 夢遊 高寶出版),因為克拉克是說故事的高手,所以原文小說讀起來,真是無比順暢,完全沈浸在懸疑的劇情中,久久無法自拔。

如果你是剛起步想看英文小說的新手,Mary Hikins Clark 的書真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。

接著電影 “大象的眼淚” (Water for Elephants) 上映,我的膽子也練得夠大了,電影還沒看呢,就在誠品買了他的原文書來看。這是個發生在經濟大蕭條時代馬戲班的故事,作者無意間發現三〇年代馬戲班的老照片,引發她一路參觀博物館,收集相關資料,寫成一個在獨特時空背景下的故事。故事好精彩,加上一些懷舊的色彩,看了令人神往。

整本書都看完了,我才看了電影。結果就是,常常看了原著再看電影的感想,原著比電影好看。

接著奧斯卡強片“姐妹”上映,我很喜歡 Emma Stone,就去看了電影,接著又買原著小說 The Help 來看。你一定和我一樣,覺得很疑惑,為什麼 “The Help" 可以翻成 “姐妹” ,是不是?其實這是一本描述六〇年代,當種族藩籬還高高築起的美國南方,黑人幫傭和白人女子之間擦出相互幫助,相互成長的故事。

若要我選書和電影一樣好看的片子,就是這一部了。電影中 Emma Stone 和 另兩位黑人女星 Viola Davis 及 Octavia spenser三人,把六〇年代那個種族壓抑又歧視下的女性角色,演得入木三分,非常好看。而且電影有把書中的精神表現出來,算是一部兼具娛樂和知性的片子。

在選書的過程中,每次逛書店都會看到 Nicholas Sparks 的書,自成一格的擺一區。每次都掙扎着要不要買?因為這位作者的書實在太暢銷,又太通俗了,所以每次都能避則避,盡量不要靠近。直到在圖書館借到了"幸運符"的中文版,又陪女兒看了電影(誰叫女兒是 Zac Efron 的超級粉絲),然後.....就失手買了英文版 The Lucky One。

 Nicholas Sparks 的作品真的很好讀,首先他也是個說故事高手,敘事流暢,人物的內心戲很細膩,很能貼近讀者的心。加上他很少用艱澀的詞藻,很少賣弄語法,的確是英語閱讀的入門好書。

因為實在讀得太順手,忍不住在逛書店時,又掉進 Nicholas Sparks 專區,這次挑了一本他早期為人所熟知的作品 “瓶中信” (Message in a Bottle),這本作品也曾在1999年拍成電影,由Kevin Costner 及 Gabriel Yared主演,當時也偷了我不少眼淚,再次閱讀原著,還是又被感動了一次。人與人的相遇,真的是奇妙的緣分,看似永沈大海的瓶中信,巧妙牽起一段刻苦銘心的愛,在海濤中傳頌.....

以上就是我近一年來閱讀英文小說的一些心得,希望有愛書同好也能推薦我英文好書,接下來 Melody 我的目標是一個月讀一本原文書,屆時在與大家分享噢。

See you later~~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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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lody67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